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科技感产品造型十大科技产品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配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发行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2024年7月3日)。
二、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科技感产品造型,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 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 299,386,86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 89,816,05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四、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70%或公司控股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股东。
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七、本公司承诺将合理利用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通过相关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配股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分析及措施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公告的《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八、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投资风险:
公司立足于锂电池行业,长期专注于锂电池的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公司所属锂电池行业与下游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储能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国家“双碳”目标促进能源结构转变,带动锂电池进入发展新阶段,锂电池及其下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同时,受地缘局势紧张及通胀升温等因素影响,国内外经济存在较大下行压力,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景气度可能下滑。如果外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出现不利变化,都将对锂电池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73%、65.84%、67.84%及 64.42%。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客户多为下游知名终端厂商,市场占有率高。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短期内订单不足、销售毛利率下降、经营情况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者回款不及时,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品,该类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及电动工具厂商,公司出口产品主要系通过国内保税区对外出口,部分直接出口至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和德国等地。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1,216,221.45万元、1,218,447.60万元、1,552,279.24万元及923,808.1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2.70%、62.58%、71.37%及66.56%,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出口业务可能面临进口国政策法规变动、市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摩擦导致的地缘壁垒等不利影响,导致外销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公司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1,216,221.45万元、1,218,447.60万元、1,552,279.24万元及923,808.1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2.70%、62.58%、71.37%及66.56%,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882.75万元、-212.84万元、-6,188.80万元及-2,743.61万元。由于汇率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如全球经济走势、国家关系等影响。近年来,受国家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及美联储货币政策变化等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较大。因此,若未来国家外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为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公司陆续投入建设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以及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等,项目新增产能重点用于拓展智能家居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智能出行、储能等物联网相关领域锂电池封装集成及智能硬件产品整机装配业务,提升SIP封装技术在现有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应用中的渗透率,战略布局储能电芯业务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提升储能业务整体价值量。短期内,消费电子终端市场面临增长乏力甚至下滑的市场压力。由于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因此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等风险,最终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同时,2023年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一期投入使用,2024年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项目一期将投入使用,由于新项目的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且新项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入较大,因此在新项目产能爬坡阶段,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可能导致新项目盈利能力较弱,甚至使新项目出现亏损的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的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公司在本次配股中新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因其放弃其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
此外,公司于本次配股实施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182.49万元、36,252.38万元和36,625.51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1,379.86万元、60,586.55万元和58,443.47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前三季度同比分别下降52.11%、40.16%和37.33%。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由于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且公司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导致公司研发费用增加,以及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减少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利息支出增加,从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由于未来市场环境、汇率情况及公司新项目运营情况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未来公司盈利能力未能得到改善,则公司存在本次配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的风险。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同比下降40.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5.51万元,同比下降37.33%。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同比减少24,334.17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等项目变动导致,其中:(1)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3,212.50万元,从而导致营业毛利同比下降23,741.60万元。(2)2023年1-9月研发费用48,585.27万元,较2022年
同期增长5,172.59万元。(3)2023年1-9月财务费用2,422.5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4,562.42万元。公司上述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宏观经济承压,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比如,消费电子出货量最大的智能手机方面,根据IDC初步统计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14.6%;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降,同比下降7.8%,第三季度同比下降幅度收窄到0.1%。2023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1.3亿部,同比下降7.4%,第三季度出货量约6,705万台,同比下降6.3%。笔记本电脑和平板方面,Canalys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出现了明显下滑,同比分别减少了 17.7%及 10.6%,第三季度出货量同比下滑 6.7%,跌幅有所收窄;TechInsights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2023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同比分别下降30%、13%及7%,出货量仍持续下降,但跌幅持续收窄。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整体而言,发行人业绩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系受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影响,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所致。
发行人为确保储能电芯、储能系统、SIP工艺等新进领域在手研发项目顺利推进及新投资的湖南电池及德赛矽镨项目能顺利投产运营,相应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2023年9月末与去年同期相比,发行人研发人员合计增加了150人,导致发行人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增加,2023年 1-9月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23,613.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0.72万元。
此外,随着储能电芯业务和SIP业务的持续推进,发行人持续增加相关领域的研发及设备投入,且湖南电池及德赛矽镨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转固,因此2023年1-9月发行人研发费用中折旧与摊销为4,388.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58.39万元。
受汇率波动影响,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产生汇兑收益2,743.61万元,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减少3,404.27万元。此外,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合计 384,531.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0,265.11万元,主要系由于发行人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因此,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影响,导致发行人 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增加幅度较大。
综上,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研发费用增加,以及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2023年6月2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已于2023年7月4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6月8日披露的配股说明书中,对公司行业发展情况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市场竞争情况以及业绩下滑情况等方面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保荐人已在其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尽职调查报告》之“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之“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中对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进行了风险揭示。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保荐人已合理预计可能导致发行人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且已在本次配股发行申报文件及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提示。
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相关因素不会对公司当年以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宏观经济承压,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公司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同期,导致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整体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未来,伴随着终端库存的逐步出清,叠加苹果、华为等终端品牌新品的密集发布,今年下半年消费电子行业有望迎来温和复苏,预计公司整体订单量将逐步恢复。
智能手机方面,根据IDC初步统计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 14.6%;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降7.8%,与前几个季度相比,市场衰退有所放缓,2023年第三季度出货量同比下降幅度已收窄至 0.1%。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分别同比下降12.1%及2.1%,降幅明显收窄。此外,IDC预计智能手机市场将在今年年底和2024年恢复增长。
笔记本及平板电脑方面,Canalys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分别减少了17.7%、10.6%及6.7%,全球平板电脑市场的跌势有所放缓,2023年第二季度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总出货量同比下降11.5%至6,210万台,但出货量环比提升11.9%,表明了今年下半年市场复苏有望加快。TechInsights发布报告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5,120万台,同比仅下降7%,这是自2022年第一季度以来市场跌幅首次放缓至个位数。
智能穿戴方面,Canalys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可穿戴腕带设备的出货量达到4,400万台,同比增长6%。在智能穿戴行业中,厂商们开始竞相提升产品细节,致力于提高市场竞争力。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元宇宙概念的升温,进一步推动了智能穿戴设备的热度。据市场调研机构IDC数据显示,2023年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4.6%,全球市场将以5.1%的五年复合年增长率健康增长。
此外,2023年下半年消费电子新产品发布亦会带来较明显的市场反响。随着今年下半年几大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发布产品,在芯片、充电接口、电池容量、镜头、折叠屏应用等配置均有较大的迭代和升级,将有望刺激消费电子设备的需求增长,带动上游供应链的反弹。
自2022年以来,发行人陆续投入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及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等。为切实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落实公司的新增业务布局,促进公司储能电芯及SIP业务发展,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因此,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48,585.27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172.59万元。未来,随着公司新建项目陆续投产运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将带动公司业绩增长十大科技产品,预计发行人盈利能力将有所改善。
随着公司新增储能电芯业务的投产和SIP业务的持续拓展,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将有所提升,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其中:
1、发行人从事 SIP业务子公司德赛矽镨 2023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002.48万元(未经审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11.32%,销售规模实现快速增长。自 2023年下半年以来,德赛矽镨已实现单月扭亏为盈,预计未来可保持盈利状态。未来,随着发行人SIP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其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产能利用率提升,将持续改善发行人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4,042.84万元(未经审计),其中2023年7-9月实现营业收入3,582.96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5月19日,湖南电池与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闻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能建储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湖南云储循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中与产能消纳相关的核心内容包括:
(1)湖南电池为合作方提供电芯产品及系统集成配套支持,合作方在储能产品生产和项目建设中优先使用湖南电池产品。
(3)合作方根据掌握的资源情况,在开展新能源领域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时,在合理合法、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公司旗下公司的电芯及电池产品作为储能设备等。
预计发行人上述战略合作伙伴可为湖南电池产能消纳提供较大支持。目前,发行人通过储能封装集成业务已经积累了储能领域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华为、古瑞瓦特、沃太能源等,并稳步推进客户的储能电芯认证。随着湖南电池产能释放,其营业收入将进一步增加,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受2023年前三季度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产生汇兑收益2,743.61万元,去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6,147.88万元,差额3,404.27万元,因此造成发行人 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上升。上述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关注外汇市场的行情变化,加强外汇管理,从而降低外汇波动风险。此外,由于发行人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预计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负债规模,减轻公司利息支出压力。
综上,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消费电子行业短期疲软、外汇汇率波动以及新增业务布局投建影响,上述因素并未对行业竞争格局产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未改变当前发行人作为消费电子行业锂电池核心供应商的行业地位,未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产品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未来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随着市场回暖、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新建项目产能释放,预计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将逐步恢复。因此,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发行人长期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增长和战略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均未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未对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与德赛电池实际情况对照如下:
2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德赛电池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3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德赛电池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4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德赛电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2023年9月末,德赛电池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5,923.51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9%,主要为对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及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德赛电池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6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增发还应当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020年至2022年,德赛电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969.22万元、 79,376.54万元和86,620.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164.03万元、75,613.21万元和81,648.94万元,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要求。 本项目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不适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要求。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后,公司仍满足配股的条件,并可合理预计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出现亏损情况,主要依据如下: (1)2023年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5.51万元,具有较高利润安全垫。 (2)四季度为发行人传统销售旺季。随着发行人核心客户于2023年下半年陆续发布新品且新品实现批量出货,预计发行人2023年四季度经营业绩将有所提振,不会导致发行人2023年全年业绩亏损。 (3)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2023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毛利率 为9.23%,较去年同期未出现大幅波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与德赛电池实际情况对照如下:
1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德赛电池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 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德赛电池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 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德赛电池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 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德赛电池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因此,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构成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障碍。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29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 45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本次配股、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发行 指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行为
配股说明书、本配股说明书 指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
BMS 指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源管理系统由印刷线路板(PCB)、电子元器件、嵌入式软件等部分组成,主要功能是实时检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防止电池过充过放过流过温,测算剩余容量,进行状态信息交换,以实现电池的高效利用、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双碳 指 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简称。碳达峰,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就是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植树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RoHS 指 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健康及环境保护
经营范围 无汞碱锰电池、一次锂电池、锌空气电池、镍氢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及其他种类电池、电池材料、配件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销售;电源管理系统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开发、测试及销售;移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开发及销售;高科技项目开发、投资、咨询,高科技企业投资。
锂电池作为一种新型电池,由于具有高能量、长寿命、低消耗、无公害、无记忆效应以及自放电小、内阻小、性价比高、污染少等优点,在逐步应用中已显示出巨大的优势,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储能装置及新能源汽车等各领域,对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锂电池行业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重要的产业扶持政策,为锂电池行业的迅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0年2月,发改委等二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四个、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达成,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国家陆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有效地支持和鼓励了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有利地推动了锂电池行业长期持续稳定的增长。
按应用领域不同,锂电池主要分为消费型、储能型和动力型三大类。三类锂电池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消费锂电池起步较早,历经相对完整的产业发展周期,目前已步入成熟阶段;储能锂电池随各国清洁能源替代计划逐步推进,呈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受限于成本与技术仍处于市场导入期,预计将逐步迈入规模化阶段,未来放量可期;而动力锂电池近十年来异军突起,当前出货量规模已占据主导地位。
消费类锂电池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主要供应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硬件等消费电子产品和电动工具等产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消费类电子产品尤其是新兴产品在消费者中的渗透程度不断提升,传统消费领域需求稳定、新兴电子领域如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无人机及电动工具领域增量显著。根据EVTank统计,2021年,全球小型锂电池总体出货量为125.1GWh,同比增长16.1%。其中,小型锂电池主要包括消费电池和小动力电池。
储能电池方面,电化学储能是当前应用范围最广、发展潜力最大的电力储能技术,通过电池充放电过程发挥储能作用,其中锂电池是电化学储能的主流技术路线。相比抽水蓄能等传统储能手段,电化学储能受地理条件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可灵活运用于电力系统各环节及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数据中心等其他各类场景中。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中国储能锂电池行业发展(2022年)》,2021年,全球储能锂电池总体出货量为66.3GWh,同比增长132.4%。其中,2021年中国企业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63.8%,成为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的驱动因素。根据EVTank数据及预测,全球储能锂电池将持续保持30%以上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到2025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243.7GWh,到2030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913.7GWh。
动力锂电池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新能源汽车及智能出行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从出货量来说,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据大头。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2022年)》,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371GWh,同比增加134.7%。根据高工锂电预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100GWh,正式迈入“TWh”时代,未来动力电池将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的企业之一,较早进入国产手机供应链,客户逐步拓展至国际一线厂商,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在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智能手机、笔记本、穿戴设备、电动工具及智能家居产品是公司锂电池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储能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领域,公司为抓住储能行业发展机遇,以储能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封装集成业务为基础,重点拓展基站储能、家庭储能、便携式储能、UPS数据中心电源等应用场景。公司储能业务呈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公司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9亿元,同比增长205.79%。
未来,公司将立足于现有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业,进一步稳固消费电子及中小动力电池业务的全球领先地位;积极推进国际化布局,形成国内布局为主,国际布局相结合的全球化格局;坚持长期主义,稳步拓展大型动力电池电源管理业务;抓住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机会,依托电芯及系统集成的研发平台,打造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成为全球一流的储能系统方案提供商及专业制造商;全力拓展与现有产业高度关联且市场潜力大的SIP封装、智能硬件等新业务。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系统竞争力。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加快发展。
近年来,公司在电池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断扩大,为保障原有业务的高效运作及新产品、新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资金需求逐步提升,但考虑到继续以借款方式筹集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将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增加财务风险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而通过配股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的权益资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经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国投于2022年10月31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299,386,86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89,816,058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1)参考发行时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缺口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日。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2024年7月3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R+1日至R+5日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R+7日 2023年12月8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以上时间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高科技产品代理加盟,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设持有期限制。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42、41、31DE、2403、2405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0.30%,该持股不影响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保荐人的独立性,不会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信证券股份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53,448 1.49% 其他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720,475 0.57% 其他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99,925 0.23% 其他
2021年2月,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德赛集团完成了存续分立及股权置换。上述股权调整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由德赛集团变更为惠创投,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惠州市国资委,具体过程如下所示:
存续分立前,德赛集团持股发行人44.80%的股权,惠州市国资委和德恒实业分别持有德赛集团股权比例为51.00%和49.00%,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德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惠州市国资委。
存续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德赛集团的股东和股权比例为惠州市国资委持股51.00%、德恒实业持股49.00%。新设公司惠创投的股东和股权比例为惠州市国资委持股51.00%、德恒实业持股49.00%。同时,德赛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德赛电池44.80%股权中的22.85%分立进入新设公司惠创投(合计:47,341,790股),剩余的21.95%的股权(合计:45,485,249股)保留在存续的德赛集团。
上述存续分立的相关股份过户和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1年2月,德赛集团、惠创投、德恒实业、惠州市国资委共同签署了《股权置换协议》,惠州市国资委和德恒实业双方同意并确认,德恒实业将以其持有的惠创投49.00%股权换取惠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德赛集团51.00%股权。《股权置换协议》约定德赛集团自股权置换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自愿放弃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享有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惠创投有权提名发行人5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占发行人董事总人数的过半数。上述事项完成后,存续公司德赛集团由德恒实业持股100.00%,惠创投由惠州市国资委持股100.00%。
2021年2月,德恒实业和惠州市国资委进行股权置换后,德赛集团和惠创投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惠州市国资委。
截至2023年9月30日,惠创投直接持有德赛电池22.93%的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2.93%。惠州市国资委通过惠国投间接持有惠创投90%的股份,因此惠创投为德赛电池控股股东,惠国投为德赛电池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国资委为德赛电池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2年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2年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限制行使权利的事项。
本节的财务会计基础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用自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1-9月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为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1-9月财务报告详情请登录巨潮资讯网()查阅。
公司管理层结合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业务数据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公司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3531号、大华审字[2022]004077号和大华审字[2023]0007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方面主要分析占资产或负债总额5%以上事项;经营成果方面主要分析影响利润总额5%以上事项;其他方面分析主要考虑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可能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判断的事项。
发行人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电池封装集成业务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电源管理系统业务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新能源汽车电源管理系统业务 - 100.00 设立
蓝微电子(越南)有限公司 越南 越南 电源管理系统业务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15.89 4,003.22 3,171.38 2,745.4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科技感产品造型,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70.04 1,225.99 2,242.56 -2,479.41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对上述新准则予以执行并变更相应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
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十大科技产品,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效果好的高科技产品,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按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进行变更调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903,929.09万元、1,077,693.75万元、1,251,455.34万元和1,365,852.96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总资产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9.33%、76.56%、69.07%和65.50%,其中公司流动资产以应收账款及存货为主。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未到期应收利息,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及其他受限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5,170.37万元、27,102.46万元、71,318.87万元和129,070.35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6.10%、2.51%、5.70%和9.45%,主要为银行存款。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降低50.87%,主要系发行人2021年存货采购支出及在建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所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2021年增长163.15%,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度销售回款增加及湖南电池投资款部分尚未投入使用。2023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长80.98%,主要系由于发行人前期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到期回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23,041.84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0.00%、0.00%、0.00%和1.69%。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23年9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新设立湖南电池作为电芯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该子公司处在投资期,存在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的闲置注册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1,396.67万元、1,223.96万元、4,960.08万元和4,386.75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0.15%、0.11%、0.40%和0.32%,整体占比较低,其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4,376.77万元、515,021.66万元、458,760.16万元和 448,935.52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 51.37%、47.79%、36.66%和32.87%。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整体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整体销售规模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 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63,569.12万元、514,885.73万元、456,592.13万元和448,114.32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9.05%、99.30%、99.40%和99.7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6个月以内,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根据应收账款性质进行分类,包括: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11%、99.34%、99.94%和99.94%。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低,主要系由于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均集中在6个月以内,且发行人整体客户质量良好,历史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占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较高,占比分别为62.16%、59.49%、57.72%和52.69%科技感产品造型。上述应收账款均为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且上述客户整体行业知名度较高、经营情况较好,预计发行人前五名主要应收账款方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600.33万元、12,046.56万元、13,607.61万元和6,104.3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2%、1.12%、1.09%和0.45%。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9,932.32万元、258,306.57万元、291,466.95万元和255,584.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80%、23.97%、23.29%和18.71%,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存货持续增加,主要系受原材料紧张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为了满足客户诉求及确保生产顺畅,公司适当延长备料周期,导致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增加。发行人2020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低,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消费电子产品终端销售情况良好,导致发行人2020年12月末库存商品金额下降。发行人2023年9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低,主要系由于前期备货逐步实现销售。
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4,301.09万元、6,891.19万元、6,548.89万元和6,578.52万元,整体存货跌价较少。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整体存货营运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933.56万元、1,551.86万元、1,039.13万元和 744.55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0.14%、0.08%和0.05%。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北京富奥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0.00万元、3,850.00万元、5,722.00万元和 5,722.00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0.36%、0.46%和0.42%,整体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0.00万元、3,679.36万元、4,051.51万元和4,051.51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34%、0.32%和0.30%,整体占比较低。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对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2021年末在建工程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于2022年转入固定资产,且发行人于2022年度新增较多机器设备,发行人2023年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转入固定资产。
2020年及2021年发行人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要系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开展投资建设工作。2022年12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大幅减少,主要系由于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转为固定资产。2023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投入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至2022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开发活动成本系公司受客户委托从事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开发活动,在开发活动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后,在相关产品销售周期内收回,相应地,发生的成本在产品销售周期内摊销。2021年末及2022年12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增长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开发专项新产线,导致相关产线开发活动成本增加。
此外,发行人2022年12月末厂房配套设施长期待摊费用增长较大,主要系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厂房配套设施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9,102.75万元、13,463.55万元、55,968.14万元和22,730.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1.25%、4.47%和1.66%,均为购买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2022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大,主要系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湖南电池新建项目购置长期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621,695.90万元、734,759.64万元、829,016.92万元和928,703.39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96.96%、88.44%、74.83%和69.26%,其中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以长期借款为主。
2022年12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33,135.48万元,增幅56.41%,主要系由于发行人2022年以来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且四季度为发行人生产旺季,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导致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增加,相应短期借款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7,092.80万元、17,354.40万元、9,651.31万元和 14,442.15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75%、2.36%、1.16%和1.56%。发行人2022年12月末应付票据相对较低,主要系由于发行人部分应付票据期末到期结算且使用票据支付的账款减少。
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应付材料、费用款项保持增长,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相关采购及费用支出增加。2022年12月末,发行人应付材料、费用款项持续下降,主要系由于提前备料形成的应付账款根据原有账期进行支付。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工程十大科技产品、设备等购买长期资产款项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产线建设投资等资本性投入增加,导致相关应付款项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整体账龄较短,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9,190.05万元、41,621.96万元、54,676.58万元和38,351.7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30%、5.66%、6.60%和4.13%。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稳步增长,与业务发展趋势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8,724.63万元、9,541.62万元、5,428.64万元和5,148.7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40%、1.30%、0.65%和0.55%,主要为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9,184.43万元、6,402.71万元、5,140.01万元和4,851.8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48%、0.87%、0.62%和0.52%。发行人主要其他应付款为押金及保证金、代收款、预提费用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5,800.00万元、18,288.68万元、34,865.42万元和42,931.9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37%、2.49%、4.21%和4.62%,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1年起新增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主要系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自2021年以来,发行人保证类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及新增项目建设投入增加,资金需求增加,且发行人主要采用债务融资方式,因此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9.33%、76.56%、69.07%和65.50%。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主要系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导致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升高。
整体而言,发行人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较大十大科技产品,主要系由于公司内部往来款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情况分析请见“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现金流分析”。整体而言,发行人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丰富的银行融资渠道,银行授信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整体盈利能力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属于财务投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科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持有原因 未来处置计划 基于谨慎性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投资时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 4,051.51 0.95%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计划长期持有 鉴于公司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2021年11月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872.00 0.44%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计划长期持有 鉴于公司UWB模组业务尚处于业务开拓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2021年8月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持有的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5,923.51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1.39%,整体金额占比较低,未构成《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第五条中“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认定,满足《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首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在该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曾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最近一期末亦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和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3.98亿元、194.71亿元、217.49亿元和138.80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70亿元、7.94亿元、8.66亿元和3.63亿元。2020年至2022年度,受益于锂电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逐年扩大的业务规模,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持续增长态势。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手机类产品,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002,277.77万元、924,306.97万元、993,586.97万元和598,847.7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67%、47.47%、45.68%和43.15%。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主要系公司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类产品收入金额下降主要系由于部分国产手机厂商受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导致其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公司智能手机类产品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由于公司智能穿戴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收入增长明显,占比提升较快,整体公司营业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发行人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营业收入分别为1,216,221.45万元、1,218,447.60万元、1,552,279.24万元和923,808.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70%、62.58%、71.37%和66.56%。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境内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部分国产手机厂商受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导致其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以及公司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境外销售增长幅度较大。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各年度下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82,375.63万元、1,178,638.40万元和1,227,137.02万元,占发行人各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95%、60.53%和56.42%。发行人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其需求因受节假日、促销活动及新产品推出等因素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季节性,一般上半年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淡季,下半年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1,771,582.82万元、1,764,740.72万元、1,960,630.75万元和1,259,833.5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32%、99.78%、99.58%和98.97%。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逐年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与收入相匹配,按产品划分的营业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构成基本相匹配,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金额分别为 168,199.63万元、182,344.71万元、214,281.86万元和128,150.71万元,公司整体毛利稳步增长,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不断增加,且公司整体毛利率存在一定提升。从毛利贡献角度看,公司毛利来源主要为智能手机类产品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合计毛利金额分别为117,602.92万元、123,717.85万元、151,386.57万元和81,947.94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比重分别为69.92%、67.85%、70.65%和63.95%。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毛利率分别为8.67%、9.37%、9.85%和9.23%。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整体毛利率小幅上涨,公司主要产品类别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不存在大幅波动情况。2023年1-9月,发行人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由于发行人消费电子业务存在一定季节性,一般上半年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淡季,且2023年1-9月全球宏观经济承压,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导致发行人订单量下降,从而使得发行人2023年1-9月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
报告期内,欣旺达与发行人业务结构最为类似。报告期内,欣旺达整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由于其使用自产电芯,报告期内电芯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自产电芯成本上升,导致欣旺达电芯销售业务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欣旺达相关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欣旺达的销售收入中含电芯销售收入,该部分业务毛利率高于PACK业务毛利率。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小幅上升,主要系(1)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不断上升,促进发行人毛利率逐年小幅上涨;(2)智能手机市场下游客户竞争格局变化及新型智能手机衍生出的新型电池包需求导致智能手机类产品毛利率上升。
106,611.41万元和85,799.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6%、4.31%、4.90%和6.18%,期间费用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体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0,217.22万元、13,733.77万元、12,668.55万元和 9,165.61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推广费、销售提成及佣金等构成,发行人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基本平稳。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2,419.71万元、26,990.23万元、39,442.04万元和25,626.15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及摊销、维护(维修)费
等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逐步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设部分境内外子公司开展业务,职工薪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2022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比2021年度增加12,451.80元,增加比例46.13%,主要系薪酬费用及折旧费用增加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股权激励管理费用为负,主要系因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行人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5,077.51万元、40,705.40万元、55,075.02万元和48,585.27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和物料消耗等构成。2020-2022年,发行人研发费用逐步上升,主要系由于公司为应对行业及市场发展,研发投入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3,235.20万元、2,492.20万元、-574.20万元和2,422.50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系由于2022年以来汇率变动较大导致发行人汇兑收益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的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5,012.66万元、4,299.23万元、5,901.63万元和4,250.1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减值损失整体较为稳定,减值损失主要以存货跌价损失为主,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分别占其存货账面价值的0.82%、1.14%、2.48%和1.40%,整体占比较低。发行人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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