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日本科技现状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9-14
本报告期(第6期2020年1月11日-2020年1月17日)内,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向社会公示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主要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日本科技现状、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本报告期(第6期2020年1月11日-2020年1月17日)内,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向社会公示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主要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日本科技现状、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本监测周期内,全球金融科技市场投融资金额约为1.8亿美元(已披露)。主要涉及的细分行业包括信息安全、供应链金融服务、虚拟货币、移动支付平台、金融信息化等金融科技子行业。
1月16日至17日,2020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以科技监管为支撑,进一步增强监管效能。推进监管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加强对证券期货行业科技的监管,推动提升行业科技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区块链等创新金融科技的应用。此外,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努力办好科创板,支持和鼓励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证监会)
1月16日,央行发布《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金融服务章节的情况说明》。中方承诺主要包括:一是放宽金融业准入限制,放宽外资在保险、证券、基金管理等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限制等。二是在我已开放的领域,依法受理并审批美资机构的业务资质申请,包括基金托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信用评级、电子支付等。三是优化具体业务监管规则,在评估外国银行分支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时将综合考虑母行资质,这方面已经在部分外资银行开展了试点。
美方承诺主要包括:一是美国认识到目前有中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机构的申请尚未批准,确认将及时考虑此类申请;二是美国确认给予中国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包括银联在内的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非歧视性待遇;三是美国将继续允许中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美收购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中国人民银行)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向社会公示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日本科技现状、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主要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涵盖数字金融等多个应用场景,旨在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便民服务水平、拓展金融服务渠道等。
据悉,此次公示的试点项目代表了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主流方向和先进成果,具有技术先进、场景普适、示范性强等特点。6个应用分别为: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工商银行)、 微捷贷产品(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智令产品(中信银行/中国银联/度小满/携程)、AIBank Inside产品(百信银行)、快审快贷产品(宁波银行)、手机POS创新应用(中国银联/小米数科/京东数科)。(中国人民银行)
1月15日,上海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显示,上海将推出金融科技培育、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一系列措施,在五年内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5条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主要包括“五个全”:一是全速推进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研发;二是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三是全要素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四是全力推进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五是全方位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21世纪经济报道)
1月15日,记者从房山区了解到,位于该区的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二期项目目前已开工,规划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预计2021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总经理马小兰介绍,二期工程计划以园区为基础,规划建设2平方公里的金融安全小镇,承接首都核心区优势资源外溢;打造中国金融科技硅谷,构筑覆盖全产业链的金融安全网,保障金融安全,服务金融创新,为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添砖加瓦。(北京日报)
1月14日,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35年,我国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年均产值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商务部)7、2019年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248家,较年初下降76%
1月13日,银保监会黄洪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网络借贷风险大幅下降,2019年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248家,较年初下降76%,机构数量、借贷余额及参与人数连续18个月下降,有效治理网络借贷风险。(界面)
1月11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及北京证监局正式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科创金融十七条”)。“科创金融十七条”重点增加科创类企业信贷投放并设置“三个15%”的量化指标,即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年科创类企业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户数的15%。(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二、域外动态1、欧盟拟在公共场所禁用人脸识别五年
近来年来,东南亚数字银行领域发展迅速,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都已经颁布或宣布了数字银行发展与监管规划。近日,泰国银行行长Veerathai Santiprabhob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泰国数字银行体系发展还未成熟,无法像新加坡等先进经济体一样发展数字银行业务。Veerathai Santiprabhob指出,数字银行发展主要有三项要求,分别是处理来自非金融领域数据的能力、电子或在线认证系统以及相应的监管准则。目前,泰国央行正在积极与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为后续数字银行发展奠定基础。(新浪网)
1月14日,日本金融厅在内阁府令(日本内阁府颁布的法律文件)中提议,将加密货币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比率限制从4倍降低至2倍。目前,该提议已经开放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月13日。如果提案通过,这将成为日本政府首次监管加密货币保证金交易的杠杆率。日本金融厅计划在4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修订版生效后,将该命令付诸实施。保证金交易允许交易者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潜在收益。这是一种高风险投资,因为其损失可能超过交易者初始投资额。日经新闻社表示,日本金融厅此举旨在保护投资者免受“过度投机和波动导致的损失风险”。一些人认为,明确的保证金交易法规迫在眉睫,因为80%的加密交易是衍生品交易。日本加密行业官方自律组织日本虚拟货币交易协会的数据显示,从2017年4月到2018年3月,加密行业的杠杆交易、保证金和期货交易量远远高于现货交易量。(未央网)
1月1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投资者警告(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s (IEOs)–Investor Alert)。警告指出,2019年以来,IEO融资活动日渐增多,其中不少属于利用新技术和金融产品概念对投资者进行虚假高额回报承诺,缺乏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希望投资者警惕此类行为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此外SEC还特别强调,不存在所谓SEC批准的IEO活动一说。(区块链新闻网)
英国P2P金融协会(P2PFA)成立于2011年,创始成员包括Funding Circle、Zopa和RateSetter等诸多P2P行业领军机构。这个行业自律组织的成立对英国P2P行业与监管机构合作、全球首个P2P行业监管条例的出台以及全球其他类似协会的出现都做出了可观的贡献。然而近日该机构则却正式宣布关闭日本科技现状,而此前一些成员平台也已经选择离开。消息公布之后,英国金融科技市场组织Innovate Finance宣布,将成立36H Group,承接P2PFA的行业自律职能,积极与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推动在线零售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新浪网)
1月12日,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银行首席科学家郭为民认为,“监管沙盒”主要先在一个可控的、不管是物理空间范围还是业务范围去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并在成熟的基础上制定了完善的监管规则后,再让企业或者产品在市场上广泛推开,首先保护了广大老百姓本身的利益,不会被一些不法分子侵害。也有利于新创的科技企业在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环境下成长,也防止他们成长过快,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模式。
对商业银行来说,郭为民认为,银行尤其是国有大行应该积极参与“监管沙盒”工作,银行的目的就是想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有了出发点,再结合银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才有可能真正创出一条新路,开拓出用新技术去解决老痛点并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方向。(新京报)
1月1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表示,虚拟币监管不存在是否更严格,只会更严格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北京金融局对于发币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虚拟货币不能够、也不得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我国只有人民银行才能推出法定数字货币。我国不允许跨境虚拟币交易,任何机构不能把境外的虚拟货币卖到国内,任何机构不得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对于这类型行为,我们会密切监控、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清除一起。(新京报)
1月1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安顺在第十八届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体系,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众多,强化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重点在于提高服务质量,关键在于发挥科技力量。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加速向银行领域渗透,银行也要抓住金融科技发展的新的机遇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是要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增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二是要利用金融科技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三是要深化金融科技的应用,提升银行业风险防范的能力。(界面)
一般而言,金融基础设施指的是支持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有效运行的机构、制度、信息和技术,具体包括法律制度、会计与审计制度、信息披露机制、征信机制、支付与清算组织、监管机构等。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到,通常意义上的金融基础设施有“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前者是支付清算系统等为金融机构和市场运行提供服务的机构与设施,后者则是约束与支持金融运行的各种制度与规则。在广义上,金融法律环境、信用环境、金融监管制度等都是金融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科研人员的发展前景。(银行家杂志)
据不完全统计,本监测周期内日本科技现状,全球金融科技市场投融资金额约为1.8亿美元(已披露)。主要涉及的细分行业包括信息安全、供应链金融服务、虚拟货币、移动支付平台、金融信息化等金融科技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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