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未来估值行业分类目录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大量科研成果无法走向市场,是让众多科研人员一直头疼的问题
大量科研成果无法走向市场,是让众多科研人员一直头疼的问题。不过,从去年开始,一线月,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希望能摸索成果转化新模式,使科技真正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驱动力。
今年年初行业分类目录,上海药物所刚刚将两个抗癌新药项目转让给绿谷制药,且上亿元成果不用报上级部门、财政部审批,直接完成转让。“这使成果转化提速了约一年的时间。”上海药物所副所长叶阳说。
据叶阳介绍,此次改革使科研人员的个人收益比例从原先的10%~25%提高到近50%,团队还可再获得20%作为开展进一步研发的费用。
根据原有制度,作为国有资产,科技成果被“变现”后,扣除奖励部分,剩下的都要上缴国库。同时,由于科研院所与高校多属于事业单位,因此这部分奖励必须被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并且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来核定。“这意味着把奖励发给转化成果的科研人员的同时,其他人的收入就会受到影响。”叶阳说万兴科技未来估值。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沈保根看来,如今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比以前好了很多。拥有成果的研究人员可自己持股,得到一些利益,这是转变的核心内容,也是在给科研人员“松绑”。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遗传发育所分子农业生物学研究中心主任王道文认为,通过这一举措获利的不仅是科研工作者,“转化方式的通畅将使国家、科研人员、市场、企业、消费者五方获利”。
目前,王道文所在的遗传发育所也开始采取一些措施推进成果转化行业分类目录。“我们的一些项目和育种公司及医学公司都对接得比较顺畅。”
王道文表示,通过进一步完善框架,使成果变得更易转化万兴科技未来估值,是各大科研院所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易转化是说在转化的过程中各方的价值都要体现,尤其是科研人员的价值。”
在既有的法律条文下,审批程序的繁冗导致很多科技成果的转化遥遥无期。例如,在武汉光电实验室里,一项曾拍出高达1000万元的职务发明专利从诞生到交易,需要跨过17道审批门槛。
不久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会进行审议。简政放权,成为所有人的期待。
然而,在为简政放权之举叫好的同时,不少人也开始担心,科研人员持有部分股份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做得好,能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行业分类目录,就不叫国有资产流失。”沈保根说,像原来一样卡得过死,国有资产不能创造新的项目,就一点作用没有行业分类目录。“当然,如果国有部分成为个人挣钱的资本,就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要调节好两部分的关系。”
“如果将成果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收益权和处置权各方分配,流失问题便不复存在。”湖北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表示,科研成果没有转化成生产力,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也与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初衷相违背。
叶阳告诉记者,上海药物所为此重新设计了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使项目操作更加透明、公正。此次转让给绿谷制药的两个项目,并未涉及无形资产转让与作价入股,因此价格是与企业协商而定的。
目前,各单位都在根据各自情况采取转化推进措施。这会出现一个问题,即推进力度不够,会影响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而推进过头,会被认为不规范。
来自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一位科研人员告诉记者,研究人员开展成果转化本身就有很大的风险,而且在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和规定,难以实现对科研人员的保护。
沈保根也认为,虽然我国有了一些成果转化条例,但一些条例依旧缺乏法律参照。因此万兴科技未来估值,必须进一步规范转化的流程和细节,才能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灰色地带”问题,而这包括对转化各方责任和义务的明确。
“法案到底是修正还是修改?修正就是大的框架基本不动,但在我看来,力度应更大一些。”全国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说,法律应该与目前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相匹配。
王道文则认为,国家在处理好科技成果转化“两张皮”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科学家做科研,“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成果可以转化”。
沈保根也指出,必须加强对成果转化过程中中试环节的支持。“很多初始阶段的成果都很有想法行业分类目录,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支持,走到转化应用阶段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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